自2027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在发放14类国家给付时,将对家庭需求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新办法改变了部分补助金现行的发放条件,将重点从形式上是否属于某一社会类别转向评估家庭的实际状况;定向社会援助的发放程序也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第123条规范。
自2027年起将有哪些变化
主要变化是转向更加精准地提供社会支持。在审查申请人是否有权获得部分国家给付时,主管机关将考虑家庭需求程度综合评估的结果。
在规则修改之前,多项补助金的领取资格主要根据个人是否属于规定的社会类别确定。新机制意味着,对于受影响的给付,仅在形式上属于某一类别可能不足以获得发放:家庭实际状况的评估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现有官方资料,新程序将适用于14类给付。然而,所提供的材料并未列出这些给付的完整清单、评估标准及其适用方法。因此,领取人和雇主不应预先认定某项具体补助金将被取消或自动保留。只有在核查适用于特定给付的规则后,才能作出此类结论。
转向精准援助并不意味着自动停止所有社会支持。这涉及的是调整确定部分补助金领取资格的条件。
新办法涉及哪些人
这些变化首先对正在领取国家补助金,或计划在新程序生效后提出申请的公民和家庭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领取资格与是否属于特定社会类别有关的人,尤其应密切关注官方说明。
如果机构协助员工办理文件、出具证明或就社会给付提供咨询,这项新规定对会计人员和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具有实际意义。雇主不应自行认定家庭的需求程度,也不应向员工承诺一定会发放补助金。相关决定由主管国家机关依据适用于相应支持类型的规则作出。
不应将适用于14类给付的新机制与现行的定向社会援助程序混为一谈。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第123条,如果“家庭数字卡”中没有收入信息,申请人应每季度确认其获得定向社会援助的资格。此类援助自提出申请的当月起,向有权获得援助的家庭成员按当前季度发放,并按月支付。
在主动发放定向社会援助时,申请人同意由地区委员会调查家庭物质状况之日视为申请日。申请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领取人和雇主应如何处理
在2027年1月1日之前,宜核实具体给付是否属于将实施综合评估的给付范围。应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及说明为准。
建议补助金领取人:
- 核实家庭成员构成和收入信息是否为最新信息;
- 妥善保存证明家庭情况的文件;
- 及时回应主管机关的要求;
- 不得隐瞒可能影响社会支持领取资格的变化;
- 如不服相关决定,应了解其申诉程序。
对于定向社会援助,《社会法典》第123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和领取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级机关或法院对公职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及主管机关的决定提出申诉。
会计人员或人力资源人员最好明确区分各方的职责。机构仅向员工提供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信息和文件。员工向国家机关报告真实数据,主管机关则评估依据并作出是否发放给付的决定。
常见问题
家庭需求程度综合评估何时开始实施? — 新办法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些变化将涉及多少类给付? —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综合评估将适用于14类给付。具体清单应与官方规则核对。
所有现行补助金都会自动停止吗? — 不会。现有资料并不能得出这一结论。发生变化的是部分国家补助金的发放条件。
是否需要确认定向社会援助的领取资格? — 如果“家庭数字卡”中没有收入信息,申请人应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第123条的规定,每季度确认领取资格。
能否对拒绝发放定向社会援助的决定提出申诉? — 可以。可向上级机关或法院对主管机关的决定以及相关公职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