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在录入单据、计算工资并完成配置规定的例行操作后,方可在1C中进行月末结账;税务指标应与税务申报表核对,因为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税务申报表中确定的金额被认定为已计算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1C中的月份指什么
1C中的月份是指所选的会计期间,原始凭证、计提项目、登记簿变动和最终计算均归属于该期间。对会计人员而言,不仅要选择正确的单据日期,还要检查程序将业务归入了哪个期间,以及该业务是否影响已经计算的指标。
月份处理通常包括若干相互关联的任务:
- 录入报告期内的单据;
- 反映工时并计算工资;
- 检查经济业务的完整性;
- 执行例行计算;
- 分析错误和未完成的流程;
- 在期间结账后检查报表。
命令名称、操作组成和可用表单取决于1C配置、其版本、已连接的子系统以及用户权限。因此,在未指明具体程序的情况下,通用菜单路径可能并不正确。开始工作前,应确定使用的是“1C:哈萨克斯坦会计”、贸易管理解决方案,还是工资计算配置。
如何录入整月工时
工资计算配置中可能设置为使用一份单据填写整月工时。在这种设置下,程序会显示消息:“使用一份单据填写整月工时”。
如果在过账单据或检查设置时出现该消息,会计人员应检查所采用的工时登记方式。原因可能是单据与设定的数据录入周期不符。在检查当前设置之前,不应为单独日期或月份的部分期间创建额外单据:重复录入相同信息可能会影响计算。
实际检查顺序:
- 确定所用配置通过哪种单据登记工时。
- 检查单据所属月份和组织。
- 将员工、工时类型和已填写指标与人事单据及考勤表进行核对。
- 检查工时录入方式的设置。
- 重新过账单据并分析1C消息。
- 更正后,重新计算取决于实际工时的计提项目。
如果组织采用其他核算方式,应在评估后果后再更改设置。已录入的单据可能参与计算,因此应先查明消息产生的原因,在测试副本中检查数据,或将问题交给负责维护信息库的专业人员。
如何检查并进行月末结账
月末结账是一系列计算和控制程序,而不是一项单独的经济业务。启动处理前,会计人员应确认该期间的单据已全部录入,日期和组织填写正确,并且对先前已反映业务的更正已按组织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
结账前建议检查:
- 当月未过账的单据;
- 日期错误或组织选择错误的单据;
- 在首次月度计算后录入的业务;
- 负余额和异常周转额;
- 员工计提项目和工时数据;
- 未完成的例行计算;
- 可用于比较原始数据与结果的报表。
如果组织必须实行税务分类核算,则在检查月份时,不得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了单独征税条件的各类别征税对象及其相关对象合并。纳税人应在税务会计政策中规定此类核算程序,包括共同收入和费用的清单及其分配方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0条)。
如果1C提示另一个结账流程正在运行,则需要检查活动会话。在某些配置中,相应命令可能位于“更多”菜单中,并命名为“月末结账活动会话”。该命令的位置和名称取决于已安装的配置及其发行版本。
活动会话可能表示计算已由其他用户启动,或上一次处理尚未完成。在明确当前流程状态之前,不应同时启动重复结账。首先需要确定由谁执行计算、处理是否已结束,以及是否仍存在未完成的会话。如需结束卡住的会话,应请信息库管理员或维护专业人员处理。
操作完成后,需要生成控制报表,并与结账前的数据进行比较。税款金额必须与税务申报表中的指标核对: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申报表中确定的金额才被认定为已计算金额,而计算结果应考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的调整、优惠、扣除和减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如果发现差异,应确定产生差异的单据或计算,更正原始数据并重新执行受影响的操作。在未分析原因的情况下手动调整最终指标,可能会掩盖错误,并导致会计登记簿与申报表之间出现差异。
需要更改期间时该怎么办
收到迟到的单据、发现错误或人事数据发生变更后,可能需要更正以前月份。操作程序取决于该期间是否已经结账、申报表是否已经生成,以及用户是否拥有编辑权限。
首先应确定:
- 哪份单据包含错误;
- 该错误会影响哪些计提项目、登记簿和报表;
- 是否需要更正原始单据,或进行单独的调整操作;
- 该变更是否影响后续月份的计算;
- 是否需要重新执行例行操作。
如果月份已被禁止编辑,则应按照组织规定的程序和授予的访问权限解除限制。重新开放期间可能会改变先前计算的指标,因此更正后必须重新执行受影响的操作并生成控制报表。
如果更正改变了税务申报表指标,则需要将新值与此前反映的已计算金额进行比较。《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区分已计算、已核定和已缴纳金额:已计算金额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申报表中确定;已核定金额由税务机关或其他授权机关在规定情形下确定;已缴纳金额则指考虑抵扣和退还后已划转或追缴的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实行税务分类核算时,应将更正归入相关对象所属的独立类别。如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针对业务类型、合同、销售营业额、收入类型、建设项目和税率规定了单独的征税条件,这一点尤为重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0条)。
常见问题与解答
一个月的工时可以用多份单据录入吗? — 这取决于已安装配置的设置。如果程序提示整月使用一份单据,请先检查相应参数以及已经录入的单据。
为什么1C无法启动月末结账? — 原因可能是其他用户正在执行计算,或上一个会话尚未完成。请检查结账活动会话和处理状态,必要时请信息库管理员协助。
月份更正后需要重新过账单据吗? — 应重新执行受更正影响的操作和计算。在此之前,需要确定该单据与计提项目、登记簿、申报表及后续期间之间的关联。
可以自行重新开放已结账的月份吗? — 应按照组织内部程序和授予的访问权限重新开放期间。更改前必须评估其对申报表和已计算期间的影响,更改后则应重新执行控制程序。
结账后如何检查税务指标? — 将会计登记簿与税务申报表进行比较,并检查所采用的调整、优惠、扣除或减免。已计算税额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税务申报表中确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在哪里查找月末结账命令? — 其位置取决于配置、发行版本和用户权限。请使用与已安装解决方案对应的内置帮助和文档。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已计算、已核定、已缴纳的税款、预算缴款和社会缴款金额的确定”。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0条“税务分类核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