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哈萨克斯坦的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6%;对于每项交易,会计人员应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的规定,结合交易内容及其适用的制度确定征税办法。关于个体经营者特殊税收制度以及转入新制度的规定本身并不意味着相关销售免征增值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840条)。
如何确定交易是否征收增值税
会计人员不能仅根据商品、服务或合同的名称作出判断。首先需要确定交易的实际内容,然后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现行规定确定其核算办法。2026年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6%,但在未考虑具体销售全部条件的情况下,不能对其作出结论。
实际审核可按以下顺序进行:
- 确定具体销售的对象:商品、工作、服务或其他对象。
- 确定应税营业额发生日期,并核查该日期有效的规定。
- 在与交易相关的范围内明确卖方和买方的税务身份。
- 核查合同、原始凭证的内容以及所售商品、工作或服务的用途。
- 确定该交易适用一般办法还是其他明确规定的办法。
- 以文件确认结论,并在原始凭证和会计系统中一致地反映所选制度。
“不征收增值税”这一表述本身不能说明其税法依据。文件中应注明与具体交易相符的制度,而不应照搬其他合同或以前期间的表述。
如果文件无法明确确定交易内容,会计人员需要对照合同、账单、送货单、验收单及其他原始凭证进行核查。商品或服务名称相似并不意味着其销售条件相同。
还需要单独考虑交易日期。如果合同在一个期间签订,而销售和文件编制发生在另一个期间,则应按照适用于相应交易的现行规定确定适用办法。2026年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6%。
2026年医疗领域是否征收增值税
仅凭卖方或服务属于医疗领域,不能确定其增值税制度。为确定交易性质,需要分别查明销售标的、供应商身份、是否具备规定的许可文件、供应用途,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在确定征税办法时所依据的其他条件。
不能仅凭共同用途,将同一种税收制度同时适用于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结论必须针对具体销售,并由合同和原始凭证予以确认。
所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和第840条规定的是特殊税收制度及过渡规则。其中不包含为医疗领域规定单独增值税税率或列出免税医疗交易的规范。因此,只有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适用条款中存在相应依据时,才能对医疗类销售适用不同于一般税率16%的税率或注明免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规定了个体经营者适用特殊税收制度的程序和条件:该制度下的征税对象为从获准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纳税期为一个日历月。该条规定的是相应特殊制度下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缴费的计算,而不是确定医疗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制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规定了截至2026年1月1日前适用特殊税收制度的纳税人的过渡规则。具体而言,如需转为以简化申报为基础的特殊税收制度,应在2026年3月1日前提交通知;未提交通知的纳税人,除该条明确列明的情形外,将被视为适用一般征税办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
转为一般征税办法或适用特殊税收制度,不能代替针对增值税目的对具体销售进行分析。会计人员需要分别确定纳税人自身适用的征税制度以及每项交易的核算办法。
何时不征收增值税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只有在具体交易具有相应依据并满足该依据规定的条件时,才可使用“不征收增值税”这一表述。仅注明经营领域、商品用途或交易对方身份并不足够。
为证明所选制度,会计人员宜收集能够确定以下事项的文件:
- 合同标的和主要条款;
- 所售商品、已完成工作或已提供服务的种类;
- 交易日期及其列报期间;
- 卖方和买方的身份,如该身份对征税具有影响;
- 商品或服务的用途,如某一制度的适用条件与其用途相关;
- 相应经营活动要求具备的许可证或其他许可文件;
- 交易是否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适用条款的条件。
文件不仅应证明交易的一般名称,还应证明会计人员据以选择税率或其他增值税核算办法的具体情况。例如,合同与验收单中的服务说明不应相互矛盾。
如果机构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则需要按每一类交易确定制度。将所有销售统一归入同一设置,会增加在未考虑交易实际条件的情况下对交易适用16%税率或其他规定办法的风险。
不得混淆交易的税收制度与纳税人的征税制度。个体经营者特殊税收制度规定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缴费的简化计算及缴纳办法,而收入在所售商品、已完成工作或已提供服务结算之日确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
对于2026年从特殊税收制度转出的纳税人,遵守过渡规则十分重要。如果纳税人计划适用以简化申报为基础的制度并符合规定条件,则必须在2026年3月1日前提交适用该制度的通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
如果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该通知,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明确列明的例外情形外,纳税人将被视为适用一般征税办法。在设置会计系统和办理交易时必须考虑这一过渡结果,但不能以此取代单独的增值税分析。
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和1С中检查哪些内容
确定税收制度后,需要在合同、原始凭证和会计系统中保持一致。文件、项目卡片和交易参数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增值税计算错误。
如果1С中出现“商品不符合‘由买方缴纳增值税’的征税制度”提示,则需要对照检查商品设置、凭证参数和采购的实际条件。该提示表明所选字段不一致,但其本身并不能确定正确的税收制度。
会计人员的工作流程如下:
- 根据合同和原始凭证确定交易内容;
- 核查交易日期以及该期间适用的规定;
- 核对项目卡片和凭证中的增值税税率;
- 对于2026年的一般征税办法,应采用16%的增值税税率;
- 核查各方的税务身份和凭证必填信息;
- 将交易制度与会计系统设置进行对照;
- 在凭证最终过账前消除差异;
- 保存证明所选办法的文件。
如果系统发出检查提示,在未分析交易的情况下手动更改税率或制度,可能导致新的差异。首先应确定交易内容及适用规则,然后使会计设置与文件保持一致。
纳税人在2026年转入其他制度时,应核查转换日期以及会计系统中记录的信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对于已提交规定通知的纳税人,原适用特殊制度的终止日期以及新制度的开始日期,均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生效之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
对于个体经营者,除在没有公共电信网络的地区开展的活动外,应根据收据及其他收入信息,通过专用移动应用程序的收入登记簿记录收入。在没有此类网络的地区开展经营活动时,应采用自行编制的简易表格记录,并注明规定的数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
常见问题
哈萨克斯坦的所有销售是否都征收增值税? — 应根据具体交易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的适用规定确定制度。2026年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6%,但为了正确办理,还需要考虑销售的内容和条件。
何时可以注明“不征收增值税”? — 当具体交易具有相应依据,且文件证明其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时。仅凭商品或服务的一般名称不足以得出该结论。
2026年医疗服务是否征收增值税? — 应根据具体服务、供应商身份和销售条件作出决定。如果没有为该交易规定其他办法,则适用16%的增值税一般税率。
所有药品是否适用相同的增值税制度? — 否,不能仅凭“药品”一词确定制度。会计人员应对照商品特征、供应条件、文件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的适用条款进行判断。
个体经营者特殊税收制度是否会影响增值税结论?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缴费的简化计算办法、征税对象、收入确认及其在该特殊制度下的核算。对于增值税,需要对具体销售单独进行分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
未在2026年3月1日前提交通知会产生什么后果? — 过渡条款所指且未提交通知的纳税人,除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将被视为适用一般征税办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
1С出现“由买方缴纳增值税”制度错误时该怎么办? — 应检查凭证字段、商品设置以及所选制度是否符合采购的实际条件。应在确定交易的正确核算办法后再更改设置。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19条“特殊税收制度的适用程序和条件”。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40条“关于适用特殊税收制度的纳税人的过渡规定”。
